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食堂外包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
二、承接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具有食堂服务资质的非公益一类机构或组织。
三、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四、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或组织(机构)注册成立相关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领域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办法
1.登录网赌平台网站(/)下载《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食堂外包服务委托申请书》;
2.准确填写《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食堂外包服务委托申请书》(附件1);
3.资料密封。资质材料和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并加盖公章;
4.资料递交。规定时间内邮寄到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7、129号,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申请资料视为无效。
(三)评审方案
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我所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根据服务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服务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未选定方案,我所不支付任何费用。
2.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服务商提供的申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附件2)。
符合性审查:评审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公告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综合评分(附件2)。
综合评分:评审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按照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分别对其服务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服务进行评分。(附件3)。
3.公告截止日期后,由我所组织评审小组按规定对供应商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如果申请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发布第二次公告;如果到第二次公告截止日期,申请供应商数量为2家或以上,将按上述办法进行评审。
如果到第二次公告截止日期,申请供应商数量为1家,经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定其作为中标供应商;未有供应商申请时,由采购单位开展线下邀请选取。
五、进度安排
1.委托单位在确认中标供应商后,在网赌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2.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委托单位即可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3.若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并查证属实的,项目将重新公告采购。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7、129号,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杨一峰
联系电话:020-32306508
传真: 020-32306520
附件:1.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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